湖南教师招聘|2022湖南衡阳县招聘教师100人7月6日至9日报名
邵俊杰报道 长期以来,衡阳街头巷角总能看到“城市美容师”默默在烈日下挥洒汗水,守护家园洁净。为了向他们致敬,9月15日下午,衡阳市石鼓区民政局、石鼓区民间组织服务中心联合薇尘公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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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优化教师队伍,促进教师均衡配置,按照《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和《衡阳市公开招聘教师实施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教师编制和岗位空缺情况,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教师,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022年共计划招聘教师100人(面向高校毕业生招聘42人),其中“绿色通道”招聘优秀高(职)中教师15名,公开招聘初中教师33名、小学教师27名、幼儿教师5名、湘南船山技工学校教师20名。
具体岗位计划及条件见《2022年衡阳县“绿色通道”招聘优秀高(职)中教师岗位计划及条件表》(附件一),《2022年衡阳县公开招聘初中教师岗位计划及条件表》(附件二),《2022年衡阳县公开招聘小学教师岗位计划及条件表》(附件三),《2022年衡阳县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岗位计划及条件表》(附件四),《2022年衡阳县湘南船山技工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及条件表》(附件五)。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在人事考试报名网()、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衡阳县党政门户网()等媒体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公告时间:为2022年6月27日至2022年7月5日。
(3)本次招聘岗位专业认定以《湖南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和《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2020年版》为准,所学专业已列入该目录,但未列入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不能报考;所学专业未列入该目录的,由县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4)报考人员应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35×45mm)正面电子证件照片(蓝底证件照,jpg格式,20KB以下),并网上缴纳报名费,网上缴费时间为2022年7月9日18:00之前,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2)网上报名后,报考人员不能修改姓名和身份证号码。缴纳报名费确定报名后,非岗位招聘计划取消原因,不能更改报考岗位。
(3)报考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信息不畅通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4)开考比例:报考同一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有效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3,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县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并报市人社局批准后,可核减招聘计划或降低开考比例。对报名人数未达到笔试最低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此岗位招聘计划,并且在笔试前进行公告。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或退还报名费。
(5)本次招聘收取报名费100元/人(其中报考《2022年衡阳县“绿色通道”招聘优秀高(职)中教师岗位计划及条件表》(附件一)》中所有岗位的考生不需缴费)。
对报考初中教师、小学教师、幼儿教师、湘南船山技工学校教师岗位的考生采用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时长120分钟,满分为100分。
1、笔试内容:考试内容为所报的学科专业知识和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知识,其中学科专业知识占80%,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知识占20%;
4、笔试要求: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电子身份证不符合要求),否则取消笔试资格。
5、成绩公示:笔试成绩在“衡阳县党政门户网”上公示,请考生及时关注。对笔试成绩有疑问的考生,可在笔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日内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向县人社局提出书面查分申请,待查分结束后,由县人社局将查分结果反馈给考生。查分范围只限于有无漏评、漏登,以及统分、登分是否准确等。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考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县招聘领导小组组织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对资审对象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2、报考招聘初中教师、小学教师、幼儿教师、湘南船山技工学校教师岗位的考生根据笔试成绩高低与岗位招聘计划按1:2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审查对象;
3、因报考初中教师、小学教师、幼儿教师、湘南船山技工学校教师岗位的考生放弃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而造成岗位招聘拟面试人数达不到岗位招聘计划规定比例的,在报考相同招聘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文凭、有效二代身份证、相关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2022届高校毕业生暂未取得毕业证的,须提供由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或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考察时必须交验毕业证原件;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以省级以上学历学位认证中心的认定结果为准);外县在编在岗的报考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的《县外在编在岗人员相关证明》,并加盖相关部门的公章。
根据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从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中,对报考招聘初中教师、小学教师、幼儿教师、湘南船山技工学校教师岗位的考生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岗位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笔试入围最末名次如成绩相同一并进入面试。岗位招聘计划与面试对象总数比例原则上要达到1:2,如招聘岗位计划数超过1个,且未达到面试计划1:2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如招聘岗位计划数为1个的,则不再核减招聘计划。对报考“绿色通道”招聘优秀高(职)中教师岗位的考生全部参加面试,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有效报考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3,如低于1:3,经县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并报市人社局核准备案后,可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1、面试方式:面试采取上微型课的方式进行,备课时间30分钟,说课时间为10分钟,满分为100分。
3、如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没有形成有效竞争的,该岗位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不得低于当场(同一场次、同一面试考官组、同一套面试题目)形成有效竞争岗位入围体检人员的最低面试分数,方可作为体检对象;若无同一场次、同一面试考官组、同一套面试题目的情况,则该岗位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5分,方可作为体检对象。
考试综合成绩计算方式为:报考招聘初中教师、小学教师、幼儿教师、湘南船山技工学校教师岗位的考生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报考“绿色通道”招聘优秀高(职)中教师岗位的考生面试成绩即为考试综合成绩。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综合成绩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小数点后第三位数字按四舍五入方式处理)。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初中教师、小学教师、幼儿教师、湘南船山技工学校教师岗位按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优秀高(职)中教师岗位按不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的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排名,如果再相同则须另行组织加试。
1、岗位招聘计划数与体检对象按1:1的比例,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对象名单将在“衡阳县党政门户网”公示。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有关规定执行,并进行毒品毛发检测,体检时间、地点待定,体检费用自理。
2、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3、凡不按规定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因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违纪违规被取消聘用资格而造成岗位招聘计划空缺时,则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1次。
体检合格人员即为考察对象。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会同用人单位组织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和资格准入等情况。考察如有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考察(须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的不再递补。
1、公示。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规定程序和标准,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衡阳县党政门户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拟聘人员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出现招聘岗位计划空缺时不再递补。
2、聘用。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填写《衡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报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后,办理编制工资和岗位聘用等相关手续。此次公开招聘人员,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有一年以上工龄的试用期为6个月(有劳动用工合同和社保缴费记录的,视为已就业)。试用期考核参照《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管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11]6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此次招聘所有岗位均为初级岗位,新聘用的教师在用人单位工作最低工作服务年限为5年。
乡镇学校、乡镇幼儿园合并设置的岗位根据考生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自主选择聘用学校;其余岗位根据考生报考岗位按岗聘用。凡不参与选择聘用学校的或不愿到所聘学校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一)本次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监督。衡阳县纪委、监委对本次招聘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相关部门将按管理权限及时受理与此次招聘有关的各类举报。
(二)应聘人员应诚信参考,珍惜考试机会,报考人员如有违纪违规行为,严格按照人社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三)实行回避制度。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和参与招聘工作的相关人员在组织公开招聘各项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到招聘公正的,应自觉执行回避制度。
(四)因今年疫情影响,在招聘办组织实施过程中,落实防疫要求,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人员及时关注衡阳县党政门户网,积极支持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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